贵州省共有 1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具体如下:
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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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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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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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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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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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含黄果树瀑布)
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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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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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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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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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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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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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 (含二十四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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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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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
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个)
剑河县 (古州)
四、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辖县补充说明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整体为单一少数民族自治州,下辖 剑河县 ,但根据部分搜索结果,剑河在2021年6月的行政区划中曾为独立县,后调整为县,因此不单独列为自治县。
总结
贵州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覆盖了多个民族聚居区域,体现了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情况。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行政区域或民族分布,可参考贵州省民政部门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