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50岁退休
江苏省针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有了新的规定,从2025年2月1日起,满足以下条件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50岁退休:
- 原固定工身份 :
- 曾为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即1986年9月30日之前,通过国家统一分配到国有单位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如果后来因种种原因辞职,但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可以按50岁退休。
- 下岗国企工人 :
- 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2001年12月22日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例如,李女士曾在国有企业的生产岗位工作,2001年10月下岗,之后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她也符合50岁退休的条件。
- 缴费年限满15年 :
- 50周岁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例如,王女士曾在不同企业的工人岗位工作过,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也有几年,到50岁时,她在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加起来有16年,那她也能50岁退休。
这些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使她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状态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退休时间,从而更好地保障她们的社会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