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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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时,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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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费用 :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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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费用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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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报销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这部分费用在医保报销时,会先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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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范围内按比例个人自付的费用 :参保人在医保报销后,仍需承担的部分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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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 :如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也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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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 :这部分费用通常需要参保人全额承担,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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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规定的费用 :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以及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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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的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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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参保人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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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 :参保人员本人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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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缴费 :如为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也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此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与医保报销待遇没有直接关系,即使余额为“0”,只要政策范围内且未超统筹额度,参保人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