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报销范围
- 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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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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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6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无起付线,按65%比例报销,年度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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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无起付线,按90%比例报销,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或合并症年度支付限额600元。
- 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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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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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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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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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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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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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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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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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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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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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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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至1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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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80%。
- 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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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上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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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一级及以下1000元,二级及以上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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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000元(合并症增加700元)。
- 其他保障
- 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及伤残、死亡补助。
二、特殊门诊与药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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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包含154种新增药品(如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按6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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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支付药品 :如络氨酸激酶抑制剂,按75%比例报销。
三、报销限额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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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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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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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避免患者自付过高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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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连续参保满5年,起付线每次降低50元,最低不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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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优惠 :起付线降低50%,特困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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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门诊特殊用药目录每年更新,新增药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4年达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