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办理灵活就业证(即《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首次登记所需材料
- 身份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需与居住证、照片同时提供)。
- 居住证明
- 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照片
- 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1张。
- 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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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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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配偶需额外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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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来护工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续办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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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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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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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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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首次参保缴费,需提供身份证件及户口簿(户籍人员)或结婚证(外来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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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外来护工需提交书面申请。
三、注意事项
- 材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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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证每1年需续办,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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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后,若未参保缴费,需先完成参保登记才能申领。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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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办理均可,需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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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支持线上办理,可通过“上海慢慢看”公众号查询具体操作。
- 政策调整
- 2024年政策中提到的“行业证明”已随《就业失业登记证》合并,无需单独申请。
建议办理前通过12333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