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黑龙江的生育津贴是可以由个人申请的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有权利申请生育津贴,并且不需要自己直接缴纳生育保险费。这些条件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状态正常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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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 :职工需要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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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状态正常 :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需要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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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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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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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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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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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相关人员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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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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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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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或其代理人向当地的医疗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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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生育津贴款项转到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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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再将这些津贴发放给职工。
建议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前,先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