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哈尔滨的医保在齐齐哈尔 可以 进行门诊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 长期异地备案且已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 :
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居住备案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结算时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即完成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
- 普通门诊报销 :
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后,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报销,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个人只需承担个人负担的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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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和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以确保在齐齐哈尔的门诊费用能够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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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确认齐齐哈尔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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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应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便顺利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