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都属于我国基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分别有不同的参保性质和缴费方式,但均不支持同时缴纳。如果同时参保了居民养老和灵活就业养老,最终社保部门在核算养老金时,也只能选其一来确定最终的待遇,且参保人同时交了居民养老保险以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也是没有方法合并其缴费年限以及缴费金额的,没有什么作用,反而还会给参保人员徒增参保缴费负担。
因此,对于已经缴纳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不需要再额外单独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如果考虑未来转换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选择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