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元/人
2025年度厦门市自费交社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 450元/人 。此外,对于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政府部门会按规定分类代缴。对于不同类别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标准有所不同,例如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而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则需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即45元。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标准,并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