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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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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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纳满2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时,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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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实际缴纳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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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实际缴纳年限不少于15年
若未达到实际缴费年限,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 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 包含在本省的缴费年限和跨省缴费年限,但中断缴费会导致年限中断。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缴费年限 :每年缴纳1年,最长缴费年限为10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 退休年龄以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为准,但需满足缴费年限要求。例如,55周岁退休的女士若缴费年限不足20年,需继续缴费至满20年。
- 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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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时,可申请补缴,需提供《职工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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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缴费180天以上的,补缴后视同重新参保,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 地区差异
-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