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基数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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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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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照实施改革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确定。
-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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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员没有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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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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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的参保人员,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3%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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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至44岁的参保人员,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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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7%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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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缴费期内划入比例为4%。
- 一次性趸缴 :
-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 长期护理保险 :
-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32元/年·人。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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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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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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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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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 其他 :
-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本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综上所述,重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根据个人身份、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划入标准可参考上述各项规定,并根据最新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