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门诊报销额度及标准如下:
一、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
每年累计报销上限为 3500元 ,超过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 退休人员
每年累计报销上限为 4500元 ,同样适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二、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退休人员不低于60%。
-
退休人员 :在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比例提高至90%,二级及以上提高至92%。
三、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 :500元。
-
退休人员 :400元。
四、其他说明
- 年度限额与起付线的关系
报销需满足“超过起付线且累计未超年度限额”两个条件。例如,退休职工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为5000元,已报销4000元(未超4500元限额),则剩余1000元可继续报销。
- 异地就医
异地普通门诊就医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但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退休人员为3.5%左右。
五、政策调整说明
-
2022年底前,湖北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将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鄂州市在职职工年度限额为2300元,而武汉市为3500元。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认具体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