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卡治疗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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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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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5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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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00元。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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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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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类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0%,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各种恶性肿瘤等6种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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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病种不同,最高支付限额有所不同,如肾功能衰竭年度限额为4000元,苯丙酮尿症年度限额为3万元。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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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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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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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5%;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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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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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无明确说明,但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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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由10%调整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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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部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标准需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