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 正常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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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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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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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满55周岁(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满60周岁,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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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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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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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干部满55周岁(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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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满50周岁(受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并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也可按原规定的年龄退休)。
- 提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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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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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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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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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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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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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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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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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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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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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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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结合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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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金:根据宁夏自治区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发放补充养老金。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宁夏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退休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