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起付金额,也称为起付线,是指 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 。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通常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具体的起付金额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
- 北京市 :
-
门诊年起付线是1800元。
-
住院当年首次入院起付线是1300元,当年后续每次住院均为650元。
- 聊城市 :
-
一级医院门诊就诊起付线200元。
-
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 芜湖市 :
- 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具体医保政策,了解详细的起付金额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