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医疗保障政策,市民保(即城乡居民医保)对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 双通道药品及单独支付药品
2024年度“宜昌市民保”将医保“双通道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内药品和医保目录外但经医保谈判的药品)及“单独支付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等政府举办的政策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纳入市民保报销。
- 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住院和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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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甲类药品等费用报销80%,乙类药品等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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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300元,后续每次150元,甲类药品等报销70%,乙类药品等报销60%。
二、报销流程
- 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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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押金 :住院时缴纳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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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出院时办理费用结算,提供住院单据、医保卡、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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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结算 :医保办审核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 门诊报销流程
- 门诊费用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凭证。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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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身份证、医保卡、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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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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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支持直接结算(需备案)和手工报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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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累计自付超过1.2万元可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宜昌市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