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支付不是直接使用参保人医保卡里的钱,而是使用医保统筹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支付。具体说明如下:
一、资金来源与性质
- 医保统筹账户
统筹支付资金来源于参保人员缴费(单位缴纳部分+个人账户划入部分)及财政补贴、利息等。
该账户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的基金,具有“共济性”特点,即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而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全体参保人的医疗费用。
- 与个人账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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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如药店购药)、住院小额自费部分等,属于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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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仅限支付住院、重大疾病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无需直接垫付。
二、支付范围与标准
- 支付范围
统筹支付覆盖住院费用、部分慢性病门诊、重大疾病等,具体项目需符合医保目录。
例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费用、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等。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需达到当地医保统筹地区的起付线标准,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某地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万元,报销比例80%,则个人自付20%。
具体标准因地区政策、医保类型(职工/居民)及医院级别而异。
三、支付方式与流程
- 即时结算与垫付
部分地区的统筹支付支持即时结算,无需参保人垫付;部分地区需先自付后报销。
例如:门诊手术费用可直接刷卡扣除统筹基金。
- 年度清算
统筹账户资金每年进行清算,个人账户金额可结转下年使用。
四、总结
统筹支付是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集中支付方式,资金来源于全体参保人员缴费,与个人账户资金独立。参保人员无需直接支付统筹部分的费用,但需符合医保目录和起付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