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如下:
一、个人账户划拨标准
- 划入金额
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按每人每月75元划入,与参保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无关。
- 划拨时间
从医保认定退休完成当月开始划入,已划拨的账户不再调整。
- 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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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按基本退休费的3.1%划入,改革后统一调整为按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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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个人账户将改为按月划拨,每月1日计入账户。
二、门诊待遇
- 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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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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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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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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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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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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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170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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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55种门诊慢特病,另有血友病、透析等9种病种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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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普通慢特病)。
- 门诊特殊药品待遇
- 符合条件的特殊药品不设起付线,医保支付比例达90%。
三、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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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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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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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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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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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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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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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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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2%。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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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可用于门诊、药店购药、住院自费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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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 :职工流动时个人账户随医保关系转移,终止医保关系后余额可一次性转移或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调整,2025年1月起实施按月划拨机制。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医保热线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