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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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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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具体金额由各市确定。
- 慢特病门诊
- 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在参保地市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60% ,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 “两病”门诊
- 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认定标准的“两病”患者,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相同,为 60%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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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 85% ,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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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 80% ,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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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 70% ,起付线700元。
- 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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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5万元以内:报销比例 60% ,起付线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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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5-10万元:报销比例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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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10-20万元:报销比例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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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 80%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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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报销额度分档,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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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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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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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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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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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150元(部分地市可能更高)。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级别、病种及参保类型,具体执行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