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职工医保政策,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女性参保人员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男性参保人员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30年 ,同样要求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满足条件后退休即可终身享受医保。
二、其他注意事项
- 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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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71年1月1日以后参保的职工,其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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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未缴费,需按参保时标准补缴,但补缴后实际缴费年限仍需满足最低年限要求。
- 退休年龄
- 女性需年满 55周岁 ,男性需年满 60周岁 ,且缴费年限达标。
- 补缴政策
-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欠费及利息,补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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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新生儿 :需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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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中断缴费6个月(含)以内的可补缴后恢复待遇,超过6个月的需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但中断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核对缴费记录,确保按时缴费,避免影响退休待遇。具体政策以石家庄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