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医保可以在以下城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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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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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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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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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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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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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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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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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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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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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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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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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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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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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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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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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
这些城市已经与上海实现了异地医保互通报销。在这些城市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报销。
此外,上海与部分省份的城市建立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外地医保卡持有者可以在上海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这些合作医院会直接与持卡人的医保地进行结算,减少了患者的前期垫付压力。不过,可用的医院和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就医前先了解相关信息。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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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往这些城市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异地就医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使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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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外地因病住院,需要及时通知单位,并由单位填写相关报告单,以便医保中心提供委托报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