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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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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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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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150元以下),90%(150-1000元),100%(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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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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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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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600-3000元),75%(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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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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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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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600-3000元),75%(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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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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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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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600-3000元),75%(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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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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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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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1200-5000元),70%(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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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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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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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2000-8000元),65%(8000元以上)
- 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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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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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支付比例:按规定比例支付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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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80元(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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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50%(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0%(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 具体病种和支付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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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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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2000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