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医保补缴新规定主要涉及缴费对象、时间、标准及待遇享受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缴费对象
-
城乡居民医保 :户籍在高新区兴隆街道学府街社区辖区或取得居住证的未参保居民,且集中缴费期内未缴费者;
-
职工医保 :未缴满25年且未达到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一次性补缴。
二、缴费时间与标准
- 城乡居民医保
-
集中缴费期 :2024年9月10日-12月25日,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补缴期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
- 职工医保
-
补缴条件 :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男性30年/10年,女性25年/10年),可一次性补缴;
-
补缴方式 :由单位补缴或个人缴费,单位破产等特殊情形按协议处理。
三、待遇享受
- 城乡居民医保
-
补缴后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医疗费用自费;
-
2024年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缴费则按一般人员参保规则执行。
- 职工医保
-
补缴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按退休时费率补缴差额后享受终身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新生儿参保 :出生90天内缴费可享当年医保,未缴费则次年参保;
-
单位欠费 :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形按协议处理,个人欠费需通知补缴。
以上政策适用于陕西省,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局通知,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