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选择补缴或重新缴纳
职工医保断交后, 可以选择补缴或重新缴纳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 补缴 :
-
如果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并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如果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予以补划,但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设置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重新缴纳 :
-
对于与单位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应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
没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个人按规定缴费,享受与职工医保同等待遇。
建议
-
及时补缴 :如果中断时间较短(不超过3个月),建议及时补缴,以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
咨询当地社保局 :由于补缴要求和时间间隔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详细信息。
-
保持连续缴费 :为了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享受,建议尽量避免医保断交,特别是超过3个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