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敏
2019年7月10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 熊某敏 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熊某敏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通过打架斗殴、开设赌场在高安市灰埠镇积累了一定的名声,2010年至2018年,该组织通过不断吸纳、网罗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组织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采取其他手段攫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82起,致1人重伤、1人轻伤、11人轻微伤,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2.7万余元,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