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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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就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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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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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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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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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药费: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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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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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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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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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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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大病报销比例 :
- 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进行补偿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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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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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00元
- 按次收取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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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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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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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80元
- 符合报销范围的金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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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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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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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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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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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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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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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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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60%
- 个人自付项目 :
- 医疗费用发票中的个人自付项目,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需要由患者负担的医疗费用金额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山西省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