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已参保近亲属的医疗费用结算。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政策适用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需由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授权人)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功能,且个人账户余额需高于3000元。
- 亲属范围
支持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需在同一地区参保)。
- 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费用,或代缴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二、操作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拉萨医保”微信公众号的“亲情账户绑定”功能,输入双方身份证信息完成绑定。
- 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经办部门电话或到窗口提交家庭共享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 账户资金独立性
家庭共济仅限个人账户资金,国家统筹账户资金不可共享。
- 绑定人数限制
每个授权人最多可绑定5个亲属。
- 政策覆盖范围
目前仅覆盖拉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跨省异地就医暂不支持。
四、法律依据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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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共济框架下可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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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应用 :未来可能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实现跨省资金转移,但需以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拉萨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操作流程及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