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医保政策,医保卡内的资金性质及提取方式如下:
一、医保卡内资金性质
- 个人账户资金
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但 不能直接提取现金 。若需使用,需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购药时直接结算。
- 统筹基金部分
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不可直接提取。
二、特殊情况下的资金处理
- 参保人员死亡后的继承
若参保人员去世,其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医保卡,通过银行柜台或医保部门办理账户余额转移或提现。若继承人已参保,可将资金转入其医保卡。
- 异地转移
若因工作调动、户籍迁移等原因需将医保转移到外地,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生育保险参保凭证》,持身份证到新参保地医保机构申请转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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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 :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转移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单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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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查询 :可通过医保中心、银行柜台或自助机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但无法直接取现。
总结
医保卡内的资金 不能直接提取现金 ,但可通过医保结算、继承或异地转移等方式实现账户价值的转移或使用。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银行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