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报销条件
- 用人单位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以上,且持续缴费至生育或手术当月开始享受待遇。
- 职工资格要求
-
女职工需在生育或手术前12个月内参保并缴费;
-
男职工配偶需为未就业人员、无劳动收入且未参保或未享受过生育医疗费待遇。
- 生育或手术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及甘肃省计划生育规定,且生育或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
二、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
时长 :
-
正常生育:90天(含);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难产增加15天;
-
晚育(25岁以上)增加105天;
-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50天。
(二)生育医疗费用
- 正常生育
-
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00元;
-
顺产: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1000元、以下800元;
-
多胎或难产:三级1600元、二级1400元、以下1200元;
-
剖宫产:三级3000元、二级2200元、以下1800元。
- 终止妊娠
-
2个月以内流产:300元;
-
2个月以上住院:三级800元、二级600元、以下500元;
-
超过6个月每增加1月加100元。
(三)其他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营养补贴、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流产:400元;
-
顺产:2400元;
-
难产/多胞胎生育:4000元。
三、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
-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社保卡;
-
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发票及病历。
- 申领时效 :
生育次月15日前提交申请,逾期超过6个月不予受理。
- 待遇发放 :
-
生育津贴、补贴直接划入单位账户,职工可领工资替代;
-
手续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可能因城市政策调整,建议以甘肃省社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
特殊情况 :如配偶就业状态、跨省生育等,需额外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