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万元
重庆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上限为 4.7万元 。当参保职工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达到这个封顶线后,超出部分将由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基金按照10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报销限额为50万元/人·年。
具体到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有以下规定:
- 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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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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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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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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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440元。
- 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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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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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880元。
建议参保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注意住院报销的比例和起付标准,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