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一档 :60%(无起付线)
-
二档 :40%(起付线200元)
-
儿童 :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医院标准报销
- 门诊特殊疾病(慢特病)
-
一档 :80%(年报销限额1000元)
-
二档 :80%(年报销限额1000元)
-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每增加一种,年限额增加200元
- 门诊重大疾病
- 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二、住院报销比例
- 一档
-
三级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一级医疗机构:85%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8万元
- 二档
-
三级医疗机构:75%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一级医疗机构:85%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12万元
- 起付线标准
-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特殊病种如精神病住院不设起付线)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大病保险 :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待遇一致,年报销限额20万元,报销比例60%
-
门诊慢性病 :年报销限额1000元,特殊疾病种类增加时限额动态调整
-
异地就医 :支持直接结算,职工医保门诊特病病种4种,城乡居民医保28种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