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的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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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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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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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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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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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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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 :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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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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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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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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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和辅助检查费 :辅助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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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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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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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殊疾病 :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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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合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般为50%,但在特殊门诊(如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等27个病种之一)下,报销比例可提高至60%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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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保待遇 :提高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和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增加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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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层普通门诊和大额门诊 :报销范围扩大到市域内,取消单次支付限额和年度起付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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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院报销待遇 :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取消住院费用保底报销45%的规定。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