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医保政策调整,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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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由降点10%调整为降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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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由降点20%调整为降点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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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从90%降至85%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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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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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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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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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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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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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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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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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50%(起付线1000元)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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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中心卫生室: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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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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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三、其他重要调整
- 起付线与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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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起付线下调为原标准的0.5倍,扩大报销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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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 药品与项目支付范围
-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低于20%的,统一下调至20%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