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工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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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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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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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紧急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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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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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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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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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药品费用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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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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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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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级医院首次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二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三级医院首次700元,第二次3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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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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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特药: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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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特药:2万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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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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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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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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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超过8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6万元—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15万元部分报销6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 特殊人群 :
- 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二次”起付线为4000元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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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符合当地规定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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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医疗保险卡,并已经缴纳了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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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包括医疗费用明细表、医疗费用发票等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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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的医药费统一打入个人账户,不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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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门诊及外购药品费用的报销须携带转诊单、纸质发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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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职工须持转诊单、发票、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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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票据不予报销
这些新规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通过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机制,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有力的医疗保障。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大病保险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