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额度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层级和补偿类型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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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60%(处方药10元/次、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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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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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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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200元)
- 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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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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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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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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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万元起,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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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1.8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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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3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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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5万元:75%
二、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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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额度 :每人每年累计最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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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如尿毒症、肿瘤门诊):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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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年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超过部分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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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无统一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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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3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