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生育保险政策,男士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
- 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需提供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
证明生育关系的合法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证明
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正常生育)或流产/引产医学证明(特殊情况)。
- 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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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和医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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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原件。
二、补充说明
- 单位相关材料 (部分情况需要):
若单位变更,需提供新旧单位生育待遇结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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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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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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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提供部队相关证明替代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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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非本地户籍:需在申请表中完整填写户籍信息。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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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将上述材料整理齐全,确保所有文件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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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通过单位申报或“浙里办”APP线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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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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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建议在生育后1年内完成申报,避免逾期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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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国后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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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发现造假将取消报销资格。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