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上限为 50万元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
- 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300元/次住院费用,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为650元/次。
- 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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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 :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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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 :统一按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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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30万元 :按8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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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50万元 :按80%结付。
二、年度累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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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累计超过35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95%结付,个人自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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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累计超过35万元的部分,同样适用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95%结付比例。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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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1800元起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如一级80%、二级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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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如一级90%、二级85%)。
- 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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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等20万元(含住院费用)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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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康复期(治疗期结束后4年)继续按90%报销。
- 报销流程
需提交报销单据、诊断证明、就医证卡等材料至社保机构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费用区间和参保人群的差异,确保医疗保障的层次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