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时,用于计算缴费金额的工资基数。具体规定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 单位缴费基数
以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用于计算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 个人缴费基数
-
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若低于60%,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上下限标准
- 上限标准
通常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如2025年某地标准为24570元)。
- 下限标准
一般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如2025年某地标准为4914元)。
三、特殊情况处理
-
工资波动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直接按实际工资计算。
-
退休人员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以退休金为基数,上限为300%,下限为60%。
四、其他说明
-
缴费基数与待遇 :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待遇越高,但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反之则按下限执行。
-
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标准可能不同,例如2025年北京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8190元,而潮安区2025年标准为19296元。
以上规则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80%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