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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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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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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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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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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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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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 大病保险待遇 :
-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000元,起付线至1万元(含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1至10万元(含10万元)为70%,10万元以上为80%。
- 其他 :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