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河北省医保政策的一些最新规定如下:
-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 :
- 从2025年3月1日起,河北省将省内异地就医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两种形式。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就医地应统一健全特例单议、协商谈判、沟通反馈、基金预付、数据分析等配套机制,并单独设置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病种支付标准。
- 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 该办法将于2023年5月15日生效,适用于驻省会城市范围内的国家直属和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具备档案托管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其行政或者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均在上述同一单位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要求男30年,女25年。个人缴费方面,在职职工按照个人上年度工资的2%缴纳,退休老人按照上年度养老金的2%缴纳。
- 2025年度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
- 2025年度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0元。这一调整体现了政府与个人共同分担医保成本的决心。
- 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
- 为落实国家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相关要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药品,并建立药品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联动机制。对于暂时无法配备但确需使用的药品,应通过电子处方中心为参保人提供必要的处方外配服务,并加强管理。
- 2024年度全省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 :
-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宣布将于近期暂停全省医保信息平台部分对外服务。停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9时至2025年1月1日15时。在此期间,全省停止办理部分医保经办业务,但个人参保信息查询业务不受影响。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并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确保参保人合理用药。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确保自身医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