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统筹支付标准如下:
- 住院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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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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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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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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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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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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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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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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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院:70%
- 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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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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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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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60%
- 未转诊且非急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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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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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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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50%
- 异地院前急诊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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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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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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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50%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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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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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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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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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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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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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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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 慢性病医保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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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慢性病 :门诊医疗费用按85%支付,特定情况下再提高十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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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慢性病 :起付线标准300元,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总体而言,异地就医的统筹支付比例有所提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级别以及是否连续参保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