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政策,吉林市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最高报销限额
吉林市职工医保实行 全市统一的大病医疗补助政策 ,最高报销限额为 6.5万元 ,与参保人员所在区域无关。这一政策调整后,消除了此前市、区分级统筹导致的报销额度差异。
二、报销比例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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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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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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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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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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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比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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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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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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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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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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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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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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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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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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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按住院待遇标准报销
-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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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医保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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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个人先行支付10%-20%后报销,特药个人先行支付20%后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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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基金最高报销额 :1万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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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持医保卡办理入院/出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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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需扣除起付标准后进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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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项目直接报销,乙类项目个人先付10%-2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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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患者可申请按病种付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及调整方向,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