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代缴
- 进入公众号
打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
- 选择代缴功能
个人账户支付人登录并实名认证后,在缴费页面底部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
- 填写信息并缴费
填写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通过后完成支付。代缴成功后,可通过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或下载缴费证明。
二、通过其他代收点办理
- 农村金融服务点
持职工医保卡到当地农村金融服务点办理代缴手续。
- 社区/村委代收点
在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或村委代收点完成缴费。
- 大中专院校代收点
部分院校设有代收点,可现场办理。
三、注意事项
- 代缴对象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广西区内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 操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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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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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时需同时满足“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家庭成员均为广西参保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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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前缴费可享670元补贴。
- 时间限制
代缴需在每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内完成,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四、操作步骤总结(以税务平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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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填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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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操作 :社区/村委代收点→现场提交职工医保卡及被代缴人信息→完成缴费。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有效帮助家庭成员降低医疗负担,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便捷的代缴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