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如下:
- 正常情况下的申请期限 :
- 在上海,如果是顺产或者剖腹产等正常生育情况,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是产后的90天内。
- 特殊情况的申请期限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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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申请期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比如生育时发生了难产,包括剖宫产、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到产后的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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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妈妈们,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也会相应地增加15天。
因此, 上海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一般为9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增加15天 。建议新妈妈们在照顾宝宝的间隙,一定要记得在这个期限内去申请生育津贴,以免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