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及全国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条件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
-
女性职工 :生育津贴的法定申领人,需满足参保条件并符合生育情形。
-
男性职工 :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针对女性职工的专项待遇,旨在补偿其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
二、特殊情况下的生育保障
- 配偶无生育保险的补偿方式
若女性配偶未参保生育保险,男性职工可申请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部分地区支持),但 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 - 需满足:
-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
男性职工所在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
-
配偶未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 其他报销方式
-
若配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部分地区允许使用男性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需符合当地政策;
-
若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或领取补贴。
三、南宁市具体规定
南宁市社保政策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致,男性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但可依据上述特殊情形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细则。
综上, 南宁市生育津贴男性不可申领 ,但可通过特定渠道获得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