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支付比例为55%,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
- 急诊抢救 :
- 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 报销比例为65%,起付标准不设,年度限额分别为高血压200元、糖尿病400元。
- 门诊慢特病 :
- 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60%。
建议在就诊时,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所选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减轻个人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