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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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最高报销金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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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图支付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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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20万元,成年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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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200元的医院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等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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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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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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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分段累进,2万元以下部分报70%,2-5万元部分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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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及低保对象在各档比例上浮5%。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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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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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儿童血液病和实体肿瘤患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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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除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外)。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