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农村医保的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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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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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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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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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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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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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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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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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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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起付线100-200元,报销比例85%-90%,部分基层医院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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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二级):起付线200-500元,报销比例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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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三级):起付线500-700元,报销比例55%-65%,非转诊备案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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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三级):起付线700-1000元,报销比例50%-55%,省外非定点医院报销比例45%,未备案或未转诊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20%,需自费更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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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报销:恶性肿瘤、尿毒症等20种重大疾病,在省市医院报销比例可提升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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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治疗加成:使用中药饮片或针灸等中医疗法,报销比例额外提高10%。
- 省外就医 :
-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统一为1000元,报销比例45%,若未备案则进一步降低至3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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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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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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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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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