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城镇居民有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指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这一制度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并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
具体来说,门诊统筹的适用对象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并且累计门诊医疗费较高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此外,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300元,当年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门诊统筹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还通过统筹共济的方式合理分担了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增强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