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元
张家口大病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为 650元 。对于住院费用,如果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即650元。此外,如果住院费用超过1.4万元,可进入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支付比例根据费用的不同区间有所不同,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30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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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具体政策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患者或家属定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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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在进行大病二次报销时,患者需要准备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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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时限 :大病二次报销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可能会影响报销。